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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部提出了新的温室气体报告指南

美国能源部发布了自愿报告温室气体排放和减排努力的指导方针,旨在提高登记项目报告的温室气体排放数据的准确性、可核实性和完整性。

根据1992年《能源政策法案》第1605(b)节,登记项目是一个自愿项目。对1605(b)登记指南的拟议修订履行了布什总统的指示,即能源部加强其自愿报告计划。拟议中的修订是政府努力鼓励和记录减少美国温室气体排放的自愿努力的关键因素。为了显著改进参与实体为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所作努力的文件,有必要对联邦登记处进行修改。

他说:“我们相信,这些变化将为报告其减排计划的公司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所做的努力提供更完整的说明。这样的清晰和透明度将鼓励那些认真对待减排计划的公司更多地参与登记,”能源部副部长罗伯特·卡德说,他领导了一个跨部门程序,对1605(b)计划进行了修改。参与跨部门过程的机构包括能源部、商务部、环境保护局、农业部、环境质量委员会以及管理和预算办公室。

拟议的修订将使能源部能够充分承认登记的参与者,他们准确和完整地叙述了他们为减少温室气体所作的努力。拟议的指导方针将鼓励美国主要公司和机构对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全面审查,并采取行动减少排放。通过强调提供所有温室气体排放和减少排放的全面核算的重要性,订正准则旨在促进广泛的、为实现总统关于减少美国经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目标,需要在整个经济领域做出实质性进展。

根据修订后的指导方针,包括公用事业、制造商、土地所有者和公民在内的各种实体,如果提供实体范围内的排放数据,并证明2002年后的实体范围内的排放减少,就可以登记其温室气体减排情况。

其他条款鼓励小型温室气体排放者,如家庭、农民和小企业参与登记。不寻求在全实体基础上登记减排的记者可以在不满足全实体新要求的情况下继续报告排放和减排。但是,我们鼓励与会者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进行全实体的报告,这可以最好地展示成功的减排努力。

目前正在制定对登记处报告要求的其他技术更改,并将在稍后的日期提供审查和评论。

拟议的指导方针考虑了各州、工业和环境团体在众多利益攸关方审查和跨机构小组举行的会议上收到的许多意见,并在这些意见中取得平衡。建议的指导方针将发表在联邦公报60天的公众评议期。

为了执行总统的指令,能源部领导了广泛的跨部门磋商,发布了一份公开的调查通知,建立了一个网站来分发背景分析和接收利益相关者的意见,举办了四场公共研讨会(美国农业部主办了另外两场关于农业和林业问题的研讨会),并与众多利益相关者团体会面。能源部将在12月举办另一个公共研讨会,讨论这项新提议。

有关研讨会及建议准则的更多资料,请浏览:www.pi.energy.gov enhancingGHGregis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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