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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指令强加回收,电池制造商的收集规则

新欧洲联盟规则上周实施了电池的设计和处置,对该地区销售的电池的有毒内容的预示限制。

指令2006/66 / EC调节电池中的汞量达到0.0005%,并禁止销售超过0.002%的重量镉的便携式电池。

两年前通过的法律有9月26日通过成员国通过的截止日期。

专家预测,该立法最有可能影响镉(尼加德)电池的供应商,并可能导致对新的锂离子电池技术的需求增加。

“这将帮助锂离子很多,没有伤害它。大多数尼科尔都将消失并转向锂离子,这是一个更绿色的化学。锂离子没有汞,没有铅,没有镉,”在一个制造商处表示一位高级主管,并不想被命名。

然而,锂离子将受到指令的另一个规定的影响,该指令要求收集使用的可用电池进行处理,由制造商提供资金。

到2012年,英国将对便携式电池施加25%的收集要求,到2016年上升至45%。

同时,禁止工业和汽车电池在垃圾填埋场或焚烧中处理,有效地施加100%的收集率。

诈骗(英国环境,粮食和农村事务部)希望创建闭环收集系统将使英国能够将2011年回收目标达到75%的NiCAD电池的重量,65%的铅酸电池的重量和50%的所有其他电池,包括锂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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