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私营“演员”在气候变化问题上占据了中心舞台
以下是经过编辑的节选《超越政治:私人治理对气候变化的反应》迈克尔·p·范登伯格、乔纳森·m·吉利根著(剑桥大学出版社,2017)。
世卫组织最近宣布了减少2000万吨温室气体排放的目标?我们在公共场合和大学课堂上向数十名观众提出了这个问题,我们得到的答案总是假定政府是演员。
在某些情况下,答案是像西雅图和纽约这样的城市。在其他情况下,答案指向罗德岛和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等州和省份,或者从中国到小岛国等国家。
正确的答案吗?沃尔玛。2010年,沃尔玛与环境保护基金(Environmental Defense Fund)合作,宣布了2000万吨的减排目标,这一努力最终使沃尔玛在中国和世界各地的供应商在2010年至2015年间减排了2800多万吨。此外,在这一成就之后,沃尔玛宣布更雄心勃勃的目标在2015年至2030年期间,美国将温室气体排放量减少10亿吨,这与要求美国钢铁工业将其排放量减少到零的政府规定所实现的减排目标大致相同。
无论你对沃尔玛有什么看法,我们都怀疑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方面扮演领导角色并不是你为沃尔玛所设想的角色。我们研究了为什么气候辩论经常默认一个假设,即政府必须是应对气候变化的行动者,而行动必须是某种形式的国际协议,或国内法律、政策或项目。
虽然没有政府的回应,气候问题不会得到解决,但我们证明,包括企业、倡导团体、个人和家庭、公民、文化、慈善和宗教组织、大学和医院在内的私营部门正在美国和全球范围内实现重大的减排目标。我们解释了他们采取行动的原因,并确定了在未来十年每年额外减少10亿吨排放的额外机会。私人气候治理不是一个次要问题,而是绕过政府僵局、在未来十年实现大幅减排的一种方式。
关注私营部门的行动尤为重要,因为气候政策在自由主义和保守主义两大阵营之间分化严重,但私营部门的应对措施——我们称之为私营气候治理——可以绕开“解决方案”厌恶(PDF)——对气候变化的抵制源于对政府采取大规模应对措施的担忧。未来十年每年减排10亿吨并不能解决气候问题,但这些减排将为公众舆论和公众支持争取更多时间,以赶上气候科学。
企业应对气候变化的举措,如沃尔玛的例子,是最明显的私人治理的例子,而且这些举措在过去十年里已经在美国和世界各地扩散开来。
最大Walkers薯片,土豆片生产商在英国,感觉压力检查其碳足迹,已经获悉,因为它被英镑买土豆,农民被挑选土豆时湿响应并储存在湿润的仓库,只有公司干他们之前把他们变成了薯片。这一过程增加了能源成本和碳排放,浪费了资金。
苹果推动其在中国的供应商,降低碳排放量和解决问题,供应商不能减少他们的碳足迹,因为他们只能购买燃煤发电,2015年苹果公司与供应商合作,提供两个兆瓦的可再生能源(相当于大约两到四大发电厂)这些供应商。2016年,苹果公司在亚利桑那州采取了类似的举措,承诺建造一座新的大型太阳能发电厂,以抵消一家新制造工厂的排放。
在美国,微软、谷歌和其他几十家大公司已经公开承诺要实现碳中和。其他数百个国家已经承诺了不那么雄心勃勃但仍然重要的减排目标。例如,戴尔电脑公司已经承诺减少30%的碳排放。这些行动中,有一些可能是在预期政府近期出台监管措施的情况下采取的,而这些监管措施看起来越来越不可能实施,至少在美国是这样,但很多显然不是政府近期压力的产物。
美国东南部最近的发展就是一个例子。东南部的州是如果他们是一个国家的话,他们是第六大排放国这些州并不是气候政策的领导者。大多数人不仅拒绝了各州的气候法规,而且还积极地提起诉讼,阻止联邦政府执行减少燃煤电厂排放的国家法规。虽然这些州并不追求减少碳排放,但谷歌、Facebook和其他公司正在推动该地区的公用事业公司为数据中心等新设施提供可再生能源,并通过鼓励其他电力买家也这样做来扩大自己的影响力。商界可以争取时间,让政府做出更全面的反应,降低灾难性气候变化的风险,并降低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本。
我们很容易陷入这样一个陷阱,即假设唯一重要的气候政策问题是“政府能做什么?”Even our vocabulary, ranging from terms such as "policymaker" to "regulation" and "international," can create a conceptual trap, implying that government is the actor that can respond to social problems. Instead of asking "What can government do?" in this book we ask, “What can any organization do?” To avoid the vocabulary trap, when talking about private governance we use broad terms such as "actor" and "initiative" in place of "policymaker" and "regulation." These terms may seem too generic, but they can accommodate the large variety of private climate actors and actions, and most alternative terms tend to reinforce the government-as-actor framing.
重新定义这个问题,为私人治理留下空间,导致了几个额外的概念转变。推动减排的主体从政府转向任何公共或私人组织。反过来,可以采取的行动扩大从政府法律、政策和项目包括一系列的私人选项,比如供应链需求萎缩,私人森林认证标准和其他碳密集型行业,商品圆桌会议,贷款的标准,企业和产品碳披露、绿色金融、私人部门对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员工家庭效率活动,家庭能源信息披露,和许多其他人。甚至连排放源的概念也发生了变化,因为私人行为者和倡议可以触及政府难以管制的许多类型的排放源,包括家庭、小企业、外国企业、宗教组织、大学、医院以及公民和文化组织。
我们要证明,政府不是减缓气候变化的唯一重要行动者。包括企业、倡导团体、个人和家庭、公民、文化、慈善和宗教组织、大学和医院在内的私人行动者不仅是支持或反对政府行为的倡导者,而且他们自己也可以做出重要的、或许是必不可少的贡献。换句话说,应对气候变化需要的不仅仅是政府的行动;需要齐心协力动员私营部门减少排放,并推动其他私营组织也这样做。
我们的分析表明,在未来十年中,仅企业和家庭部门的私人气候行动每年就能减少大约10亿吨的二氧化碳排放,而政府的气候政策也能实现这一目标。这些私人sector-driven减排是不够的,全球变暖限制在摄氏3度,更少的2摄氏度或1.5摄氏度,但他们可以是一个重要的更大的策略争取时间,提高避免灾难性气候变化的可能性,并降低减排的成本和侵入性。即使在政府采取了额外的政策之后,私人治理也可以发挥补充作用,为实现减排提供额外的信息和动力。
私人行动能产生足够大的减排效果,值得付出努力吗?我们的研究表明,私人气候治理不是一个次要问题,而是绕过政府僵局、在未来十年实现大幅减排的为数不多的途径之一。国际、国家和地方行动显然是重要的,但是私人计划已经减少年度全球排放数百万吨通过个人和集体行动的企业,私人认证和标准组织,倡导组织,宗教组织、大学,家庭,和其他演员通常视为说客支持或反对政府的行动,而不是直接在减缓气候变化的重要球员。企业是它们的供应商、借款人、商业租户的监管者,有时也是企业客户的监管者。
关于气候行为者、行动和来源的概念转变,使人们有可能认识到正在进行的努力的程度,并设想一个私人气候治理战略,可以绕过政府在国际、国家和地方各级的僵局。在这个新愿景中,天主教会和其他非营利组织不仅是政府行动的倡导者,而且是承包商排放的重要来源和监管者。企业是它们的供应商、借款人、商业租户的监管者,有时甚至是它们的企业客户的监管者,而不仅仅是监管目标或游说者。
目前正在进行的私人气候治理活动数量惊人。但要看到这些举措的重要性,我们需要一个不会将私人行动排除在治理概念之外的概念框架。
我们在本书中发展了这个概念框架,并通过捍卫三个命题,勾勒出了一个私人气候治理战略。首先,我们证明短期内需要大量减排。其次,我们解释为什么认为政府能够实现所需的减排目标是不现实的。第三,我们展示了私人气候治理如何能够实现必要减排的很大一部分——二氧化碳排放量大约相当于10亿吨。
私人治理不足以解决气候问题,但它有助于为政府更全面的应对争取时间,降低灾难性气候变化的风险,并降低减缓气候变化的成本。我们没有提出要么全有要么全无的论点,认为世界必须在公共治理和私人治理之间做出选择。我们认为,两者是相辅相成的,应该兼而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