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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色建筑规范的兴起吸引了法律挑战

最近我和绿色建筑法更新的长期读者共进晚餐。我和他在一起,我会和你坦率。今年我将用博客做两件事:

1.尽管如此,我会停止谈论lexigation。
我将更多地讨论绿色建筑规范,以及全国各地发生的代码的挑战。

趋势似乎在全国各地的绿色建筑世界发展。传统建筑商和制造商正在反对绿色建筑规范和计划。您可以预期2011年增加了这些类型的挑战。

在新墨西哥州的新墨西哥首次报告的法律挑战之一与案件发生在空调,加热和制冷研究所(ACHRI)v。阿尔伯克基市。该案件专注于2007年9月17日全市通过的Albuquerque节能码。该代码的目标基本上是在建筑物和产品中创造更大的能源效率。正如新法规所发生的那样,许多缔约方对代码不满意。三个贸易协会代表HVAC产品制造商,分销商和安装人员提出了代码,而该案件最终最终决定于2010年9月30日,美国地区法院法官为新墨西哥州地区法官(图3)。

虽然法律挑战的重点是代码的许多部分,但我专注于卷I,其中包括商业建筑和多家庭建筑的要求。

为了遵守代码的卷,建筑必须满足三条路径之一:

  1. 该建筑必须实现LEED认证;
  2. 拟议的建筑必须比基线建设更高的节能更多;或者
  3. 加热,通风和空调(HVAC)系统和设备必须符合最小能效标准。

前两个合规路径与最后一个关键差异。前两条路径可以被描述为基于性能的,因为建筑物必须以特定方式执行。最后一个路径是规范性合规路径,这意味着它专注于进入建筑物的产品。

法官Vazquez依靠联邦抢占的法律理论,以裁减代码的规定符合性路径:

“法院得出结论,我要求使用加热,通风或空调产品或热量标准的储蓄量的规定的规定,比联邦标准更严格的规定是涉及涵盖产品的能源效率,因此是被抢占为法律问题。“

Vazquez法官指向国家电器节能法案,其明确抢先产品能源效率标准:

“根据本标准的第6313(a)条规定或建立的标准,从此类标准的生效日期开始,取代任何有关规定或建立标准的产品的能效或能源使用的任何州或局部监管根据这些部分。“

Vazquez法官继续秉承绩效路径,因为原告提出了一个“粗略论证”和“非常少数物质事实”。

如果法院被原告恰当地辩称,该问题仍然是法院是否可以找到联邦抢购基于LEED的守则。

原始版本这篇文章出现在绿色建筑法更新并通过许可转载。

图片CC由Flickr获得许可ON1STI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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