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下令对加州气候法裁决进行总量管制与交易审查
周五,旧金山高等法院发布了最终判决诉讼2009年,环境正义(EJ)组织就加州2006年的开创性法律——《全球变暖解决方案法案》(ab32)提出了诉讼,该法案对加州的全球变暖污染设定了限制。
不出所料,该裁决为ab32的继续实施和最终批准确立了新的时间表和先决条件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的监管.该裁决确认了加州空气资源委员会只要该机构符合法院提出的《加州环境质量法案》(California Environmental Quality Act, CEQA)的要求,就不应强制推迟计划于2012年1月1日启动的计划。
法官发现,CARB没有充分完成其法律规定的对“总量管制与交易”替代方案的审查,必须这样做,然后在继续实施之前获得其董事会和法官的批准。即使在今天的裁决公布之前,CARB就已经向公众保证,它正在大力支持自己的分析。法国电力公司中国政府迫切希望参与到对最新分析报告进行审查和评论的公开过程中来,并相信新文件将进一步证明,利用市场力量限制污染具有经过证明的深远好处。
值得注意的是,加州公共卫生部门的评估的潜在影响的总量管制与排放交易计划,发现监管不可能造成任何不利影响对公共卫生与福利——尤其是如果从项目资金再投资在加州社区帮助防止应对气候变化的影响,这是国家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裁决宣布后不久发布的新闻稿中,CARB表示将对裁决提出上诉,这一法律程序可能会让它在新的分析结果最终确定之前,继续进行监管设计和收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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