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废物和可回收内容的声明是材料
在全球范围内,各行各业的制造商都在努力减少浪费和材料再利用。
多年来,我们都听说过闭环系统,在这个系统中,一个过程产生的废物会成为另一个过程的原材料。但在全球范围内,环保人士、政府、制造商、学术界和其他团体对奖励制度的解释和应用并不一致。
很少有人会争辩说最小化浪费是邪恶的,但是在利益相关者群体中并没有减少浪费的共同策略。
主要服务之一UL环境提供的是独立的、第三方的证据来证明环境保护的主张。我们面临的其中一个问题,这个问题在全球范围内也呈指数级增长,那就是定义和证实产品中回收成分的使用。对于所谓的前消费者(也称为后工业)回收材料的使用尤其如此,这是指在到达其预期的最终用户之前被回收的材料。
虽然这听起来微不足道,但每年的原材料价值高达数十亿美元。这对于那些在美国联邦贸易委员会执行环境保护要求的公司来说也很重要,正如我在a前面的文章。
前消费者回收内容的困难在于解释和应用存在的许多定义。
最常用的定义可以在找到ISO 14021标准;然而,解释这一定义的关键挑战在于以下句子:
不包括在同一生产过程中产生并能够在同一生产过程中回收的材料,如返工、再研磨或废料。
我对这句话的意图的理解是,它的意思是排除在制造过程开始时容易被扔回料斗的材料。因此,如果材料掉到地板上,或者从一个独立但相关的过程中产生,这个定义将排除那些收集并将这些材料添加到同一过程中的制造商。
但是对于那些对一种材料进行大量再加工以使其在相同或不同的过程中重复使用的制造商呢?或者是生产出一种新产品配方的厂家,这种配方可以使用再加工材料,并找到销售市场?这些被认为是可回收的内容吗?
正如开头提到的,共同的目标是防止废物被填埋或焚化。因此,当一种运往垃圾填埋场的材料被用作一种新产品的原材料时,这种新产品应该被认为含有可回收的内容。无论材料是来自相同或相似的产品的废物,为了使其在一个闭环中使用,对材料的再加工帮助我们所有人实现减少废物的共同目标。
有许多人会争辩说,这将允许制造商声称信用和奖励回收内容的产品,当他们只是实施良好的商业做法,以降低成本。但这无关紧要——事实上,制造商有权利因为有益于环境而获得金钱奖励。据我所知,没有比这更好的激励了。
我们应该问的问题是:制造商是否在不遗余力地重复使用那些不能用于其原始用途的材料?这个问题触及了我们减少浪费的共同目标的核心。
今天,UL环境发表了一篇关于解释消费者使用前回收的内容。对于那些你在这一领域的兴趣或那些正在实施制造工艺,以减少浪费,我请你读它,并根据本条发表您的意见,以Greenbiz.com。
如果我们都可以在我们的共同目标达成一致,那么我们就用它来获得奖励制度有继发只要它不会消极我们周围的世界产生影响。
约书亚·桑德斯现为高级业务拓展总监GoodGuide的全球服务部门经理UL环境公司。
图片来源:通用汽车公司和它的landfill-free植物倡议。